王向明(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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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向明(1927—1992),四川岳池县城关镇人,新中国第一代宪法学家,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。1949年1月毕业于北平朝阳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,同年3月进入华北大学学习,1950年起任教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,1956年被评为该校首批讲师,后晋升副教授、教授。历任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干事、全国行政立法研究小组成员,1983年起连续当选第八、九届北京市人大代表及常务委员会委员 。
王向明参与1954年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及1979年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》起草工作 。参与编写1983年吴家麟主编的《宪法学》,1985年与许崇德合编《宪法学讲义》(1987年更名为《中国宪法讲义》),该教材获中国人民大学优秀成果奖 。1988年,王向明主编了《中国宪法新论》作为高校试用教材。著有《宪法若干理论问题的研究》(1983年) ,与董成美、林景仁合著《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制度》(1987年) 。1987年出席美国宪法诞生一百周年学术讨论会并宣读论文。晚年关注家乡建设,1992年8月在北京逝世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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