家乐(汉语词语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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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乐,汉语词语,拼音为jiā yuè,注音为ㄐㄧㄚ ㄩㄝˋ,别称家伎、家妓,指富豪家庭蓄养的歌妓 。
该词在元代文学中多指家庭蓄养的歌舞艺人,常见于宴饮场合表演。乔吉《扬州梦》第一折与无名氏《醉写赤壁赋》第一折均记载筵席间使用“家乐女子”歌舞助兴 。《西游记》第六十回则以“家乐儿”代指侍从人员 。
家乐作为私人蓄养歌舞组织的形态可追溯至战国时期,明清时期发展至鼎盛。其活动内容以家庭娱乐为主,对戏曲演出形式与教习体系具有关联性 。家乐即家庭戏班,指由私人蓄养的家庭戏乐组织及文化活动,是明清时期重要的戏剧文化现象,也是昆曲发展过程中的特有现象 。明清时期,蓄养私家戏班是江南士绅阶层显示财富与品位的风尚,私家戏班的兴盛与昆曲的繁荣基本同步。明代家班主要有家班女乐、家班优童、家班梨园三类,其中家班女乐最为常见。明末清初戏剧家李渔所组建的家班兼顾“自娱”“谋生”与“立言”。清雍正二年(1724),朝廷颁行“禁外官蓄养优伶”之令,此后家班主体逐渐转向盐商等富户;乾隆中叶以后,家班逐渐走向衰落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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