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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通(金代官员)

李通(金代官员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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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通(金代官员)

李通(?—1161年),金代官员,以便辟侧媚得幸于海陵王完颜亮,官至尚书右丞。贞元三年(1155年)以左司郎中充任贺宋生日使出使南宋 。正隆元年(1156年)升吏部尚书。正隆二年(1157年)任参知政事,复职后支持海陵王迁都汴京及南伐宋朝之策,提出“天时人事不可失机”主张 。正隆六年(1161年)升尚书右丞,任左领军副大都督,实为谋主,督造战船并献策焚舟绝归路,随海陵王渡江攻宋 。同年十一月,海陵王在扬州遇弑,李通被杀。大定二年(1162年)被削官爵 。《金史》将其列入《佞幸传》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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